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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盛发展: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3-02-24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意见如
下: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就本次发行,公司编制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
行的背景和目的,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
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就本次发行,公司编制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提高公
司的盈利能力,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