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对该交易进行事前审 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集中管理,提升资 源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减资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 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