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2-05-1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西部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公司”)2009 年度非公开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
作指引》,本保荐机构对西部材料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
本次核查的情况向贵所汇报如下:
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的发行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312 号文核准,西部材料向控股
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院”)非公开发行股票 150 万股,向
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 2,350 万股,
并于 2009 年 5 月 19 日上市。
西部材料 2009 年进行了中期分红,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控股股东西北院持有限售股 225 万股,航天科技
持有限售股 3,525 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5 月 21 日,上市流通数量为 3,750 万
股,占西部材料股本总额的 21.47%。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为西北院和航天
科技。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份持有人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25 225 1.28%
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 3,525 3,525 20.19%
合计 3,750 3,750 21.47%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2009 年度认购西部材料非公开发行股份时,西北院、航天科技承诺:对其
实际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西北院、航天科技的上述承诺得到严格履行;西北院、
航天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西部材料资金的情形,西部材料也未曾为西北院、
航天科技提供担保。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西部材料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2、西部材料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西北院、航天科技均严格履行了西部
材料 2009 年度非公开时所做出的承诺;
3、西部材料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玮 王 晖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