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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2013-04-24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西部金

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进行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通过对 8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上述董事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通过对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上述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

独立性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三、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意将公司上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

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王国栋、张俊瑞、朱权炼、何雁明




                                             201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