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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3-08-2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

止201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进行了核查和了解,我们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仅限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1.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钛业公司)

    (1)2013年1月24日,西部钛业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23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2)2013年1月25日,西部钛业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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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1月25日至2014年1月24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3)2013年1月31日,西部钛业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1月31日至2014年1月30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4)2013年4月18日,西部钛业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

西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26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17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5)2013年4月26日,西部钛业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

西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4月26日至2014年4月26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6)2013年5月9日,西部钛业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572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6个月,

自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11月9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7)2013年5月21日,西部钛业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

西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0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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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担保。

    (8)2013年6月22日,西部钛业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自2013年6月22日至2014年6月21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

    2.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

    2013年6月28日,天力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

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3年6

月28日至2014年6月27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3.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尔特公司)

    (1)2013年1月23日,菲尔特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4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3

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2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

    (2)2013年2月4日,菲尔特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

年,自2013年2月4日至2014年2月4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

供保证担保。

    (3)2013年6月28日,菲尔特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3

年6月28日至2014年6月27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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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诺公司)

    (1)2013年1月17日,西诺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

年,自2013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16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

    (2)2013年1月17日,西诺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3

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16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

    (3)2013年2月28日,西诺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9个月,自2013

年2月28日至2013年11月28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

担保。

    (4)2013年6月28日,西诺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3

年2月28日至2014年6月27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

    5.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莱公司)

    2013年2月27日,瑞福莱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自2013

年2月27日至2014年2月26日止。西部材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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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58620

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西部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35020万元,

为控股子公司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900万元,为

控股子公司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

控股子公司西安诺博尔稀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500万元,为

控股子公司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为控股

子公司西安瑞福莱钨钼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700万元。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

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

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张俊瑞    何雁明   金宝长   刘晶磊




                                             2013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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