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 2013 年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备第 8 号——资产减值》等 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本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成员: 何雁明 程志堂 张俊瑞 2014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