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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2015-04-24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100039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10-68179990 传真:010-88217272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15)080016 号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
况进行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
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西部材料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西部材料公司实施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
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西部材料公司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西部材料公司 201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
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年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
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部材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
部令第 76 号修订)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的规定,经西部材料公司董事会批准同
意按规定对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了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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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变更前后具体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之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后,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
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追溯
调整影响的报表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增加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在母子公司之间的抵消原则。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
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
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本公司采
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的报表项目为“少数股东权
益”与“未分配利润”。
    (3)《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之前,公司将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列报“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之后,公司将确认为
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列报“递延收益”项目。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
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的报表项目为“递延收益”与“其他非流动负债”。
    (4)《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适用于企业在子公司、合营安
排、联营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将导致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更广泛的披露。本财务报
表已按该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进行了相应调整。
    3、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已经西部材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西部材料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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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事项适用于追溯重述法,并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
与债表上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收益与其他非流动负债、未分配利润与
少数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对 2013 年度利润表上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产生
影响,对 2013 年度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影响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           追溯重述前           重述金额           追溯重述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240,000.00       23,2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3,240,000.00

           合计                      23,240,000.00       23,240,000.00       23,24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183,631,562.08         -254,041.55      183,377,520.53

未分配利润                           96,830,185.36         254,041.55        97,084,226.91

              合计                  280,461,747.44                          280,461,747.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81,566.88          -64,821.56       20,116,745.32

少数股东损益                         31,714,441.59           64,821.56       31,779,263.15

              合计                   51,896,008.47                           51,896,008.47

递延收益                                                128,188,389.04      128,188,389.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8,188,389.04     -128,188,389.04

              合计                  128,188,389.04                          128,188,389.0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西部材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作出决议或出具书面意
见报告,西部材料公司已经追溯重述了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我们认为,西部材料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西部材料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

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所和执行本次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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