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6-08-12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16-048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76.27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059 号文)核准,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非公开发
行 A 股 38,077,137 股,发行价格 24.70 元/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4,050.53 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共计人民币 2,160 万元,2016 年 1 月 28 日预付承销及保荐费人民
币 100 万元,本次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余款人民币 2,060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
募集资金人民 91,990.53 万元,由本次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将本次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缴存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 11454000000495641 账号内;将本次募集资
金 28,000 万元,缴存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设的人民币账户 8111701013800216778 账号内;将本次募集资金 28,990.53 万
元,缴存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
697995985 账号内。扣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 万元、其它发行费用人
民币 180.75 万元,考虑相关增值税人民币 121.3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91,831.16 万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希会验字(2016)007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6年7月
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476.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自主化核电站堆芯关键
   1                                   35,000.00                  476.27
        材料国产化项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76.27 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476.27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
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
(2016)2217 号。根据审核报告,会计师认为,西部材料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西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宜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西部材料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已经西部材料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

    综上所述,九州证券对西部材料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