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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伟雄)2017-04-08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16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
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王伟雄,男,中国国籍,汉族,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西北大学经济学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1993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副所长;2002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北京五联
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所长;2010 年 3 月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
所陕西分所所长;2013 年 3 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所长。2016 年 8 月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16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4 次股东大会(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王伟雄        2           1          1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次数
事姓名
王伟雄             0                                   0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1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事前进行认真的研究审
议,积极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做出判断,严谨
地行使表决权。2016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2016 年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关于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杨延安、郑学军、杨建朝、李明强、顾亮的
资料,同意聘任杨延安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郑学军、杨建朝、李明强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顾亮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
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上述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
    2. 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西部材料公司对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
    (2)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均为保障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公允的市场定价
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广大公众
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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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业务发展等相关
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重点关注公司
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
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
了核查和监督。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及时、有效地监
督和核查,保证 2016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7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电子邮箱:1006376812@qq.com


                                                 独立董事: 王伟雄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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