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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规模的调整。
    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相应调整,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因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在会前将该议案的相关
资料发给我们,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议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
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 8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上述董事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通过对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进行审查,上述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独

立性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

公司上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


           独立董事: 王伟雄、郭斌、杨乃定、杨丽荣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