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部金 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9 号)核准,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公司”或“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7,624,282 股(含本数)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平安证券”)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西部材料本次发行 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西部材料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 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出具本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9.99 元/股。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为 12.5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2,8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5,000,000.00 元,符合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符合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339 号)中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7,624,282 股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价格优先、认购金额 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62,8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5,000,000.00 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 15 家,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王泽龙 10,000,000 125,000,000.00 6 2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8,000,000 100,000,000.00 6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 3 8,000,000 100,000,000.00 6 (有限合伙)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60,000 72,000,000.00 6 5 高毅-晓峰 1 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4,000,000 50,000,000.00 6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80,000 41,000,000.0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40,000,000.00 6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40,000 38,000,000.00 6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 9 2,800,000 35,000,000.00 6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杨生荣 2,000,000 25,000,000.00 6 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5,000,000.00 6 12 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25,000,000.00 6 13 高平 2,000,000 25,000,000.00 6 14 黄松浪 4,000,000 50,000,000.00 6 1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20,000 34,000,000.00 6 合计 62,800,000 785,000,000.0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5,000,000.00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 限 785,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17,806.6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67,682,193.32 元。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取得的新增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届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经核查,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募集资金总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16 日,西部材料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 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 议案》、《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 于适时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23 日,西部材料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其采取填补措施的 议案》、《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证监会核准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6 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西部材料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2020 年 12 月 11 日,西部材料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9 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经核查,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审议通过,并获得了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 序。 三、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向 113 名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发送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 113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0 年 12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共 19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6 家,保险机构 5 家,以及其他已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53 名。 另外,自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后(2020 年 12 月 17 日)至申购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9:00 期间,有 74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其中,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 17 家,证券公司 6 家,保险机构 7 家,以及其他已向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44 名,主承销商向上述 74 名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 邀请书及其附件。 经核查,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 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在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54 名认购对象提交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资基金新材 料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未缴纳保证金,其报价无效。参加本次发行的其他 53 名认购对象均按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 证金,报价为有效报价。 上述 54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认购对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12.00 5,000.00 是 1 陕西航空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1.24 5,000.00 是 10.00 5,000.00 是 陕西关中科技协同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 2 其他 11.02 3,000.00 是 业(有限合伙)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资基金新 3 其他 11.02 5,000.00 否 材料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 杨生荣 其他 13.00 2,500.00 是 认购对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12.90 2,500.00 是 11.90 2,500.00 是 5 黄松浪 其他 12.50 5,000.00 是 6 焦贵金 其他 12.11 3,000.00 是 11.00 2,500.00 是 7 郑烨 其他 10.50 2,500.00 是 10.00 2,500.00 是 12.00 2,600.00 是 8 上海承威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11.80 2,800.00 是 11.50 3,000.00 是 9 众石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1.50 2,500.00 是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是 10 其他 12.00 2,500.00 伙) 11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 保险 11.88 2,500.00 是 12.30 2,900.00 是 12 孙兆栋 其他 11.60 3,000.00 是 10.20 3,100.00 是 武汉华实浩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是 13 其他 11.18 2,500.00 伙) 11.24 5,000.00 是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14 其他 10.61 5,000.00 是 业(有限合伙) 10.00 5,000.00 是 15 李树明 其他 11.57 3,100.00 是 西安西高投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是 16 其他 11.10 3,000.00 合伙) 17 光华 9234 捕鱼私募基金二期 其他 10.30 2,500.00 是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定增保 是 18 其他 10.71 2,500.00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 徐鹤林 其他 10.30 2,500.00 是 2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3.10 7,200.00 是 2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1.82 6,300.00 是 12.01 20,000.00 是 2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 10.00 22,000.00 是 23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4.18 4,100.00 是 15.00 7,500.00 是 24 王泽龙 其他 13.50 10,000.00 是 12.60 12,500.00 是 15.10 3,000.00 是 25 高毅-晓峰 1 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10 5,000.00 是 13.10 5,000.00 是 认购对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11.50 2,500.00 是 26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0.50 5,000.00 是 15.10 6,000.00 是 27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其他 14.10 10,000.00 是 13.10 10,000.00 是 13.23 3,000.00 是 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2.61 4,000.00 是 12.01 5,000.00 是 12.21 5,300.00 是 2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11.20 7,100.00 是 10.18 30,800.00 是 30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账户 保险 11.10 10,000.00 是 12.00 2,600.00 是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1.51 5,100.00 是 10.01 2,500.00 是 3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0.00 5,500.00 是 东莞市惠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丰季季 11.01 2,500.00 是 33 其他 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51 2,500.00 是 12.30 2,500.00 是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 34 其他 11.48 2,800.00 是 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0.58 3,000.00 是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 8 是 35 其他 13.50 3,50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基金添鑫 2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是 36 基金 11.00 2,500.00 划 11.28 2,500.00 是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 37 其他 10.51 2,500.00 是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9 4,200.00 是 11.28 2,500.00 是 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 6 38 其他 10.51 5,000.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9 6,200.00 是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青柠私 是 39 其他 12.01 5,000.00 募基金 12.12 2,500.00 是 4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1.12 7,500.00 是 10.68 10,000.00 是 12.21 2,500.00 是 41 陕西石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1.81 2,800.00 是 11.01 3,000.00 是 42 邱丕云 其他 10.50 5,000.00 是 认购对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4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2.66 2,500.00 是 44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2.28 10,000.00 是 4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1.53 4,000.00 是 13.14 3,800.00 是 4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20 10,400.00 是 10.73 14,500.00 是 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 是 47 基金 11.60 2,500.00 金 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持国私 是 48 其他 11.61 2,500.00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磐耀三期证 是 49 其他 11.61 2,500.00 券投资基金 13.10 10,000.00 是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 50 其他 12.05 15,000.00 是 (有限合伙) 11.05 20,000.00 是 12.50 4,900.00 是 51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00 4,900.00 是 10.05 4,900.00 是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2 期私募证券投 是 52 其他 12.50 2,500.00 资基金 13.61 2,500.00 是 53 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2.51 2,500.00 是 11.51 2,500.00 是 12.66 5,000.00 是 54 高平 其他 12.33 2,500.00 是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 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50 元/股,发行数量为 62,8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5,000,000.00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共计 15 名,均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 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名单之内,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王泽龙 10,000,000 125,000,000.00 6 2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8,000,000 100,000,000.00 6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 3 8,000,000 100,000,000.00 6 (有限合伙)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60,000 72,000,000.00 6 5 高毅-晓峰 1 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4,000,000 50,000,000.00 6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80,000 41,000,000.00 6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40,000,000.00 6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40,000 38,000,000.00 6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 9 2,800,000 35,000,000.00 6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杨生荣 2,000,000 25,000,000.00 6 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5,000,000.00 6 12 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25,000,000.00 6 13 高平 2,000,000 25,000,000.00 6 14 黄松浪 4,000,000 50,000,000.00 6 1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20,000 34,000,000.00 6 合计 62,800,000 785,000,000.00 经核查,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 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 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 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者操控发行股数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本次发 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 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王泽龙 专业投资者 B 是 2 高毅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专业投资者 A 是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 3 专业投资者 A 是 (有限合伙)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5 高毅-晓峰 1 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 A 是 6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 8 9 专业投资者 A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杨生荣 专业投资者 C 是 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12 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3 高平 专业投资者 B 是 14 黄松浪 专业投资者 B 是 1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是 2、关联关系核查 认购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视为认可并承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条件,同意 并承诺配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认购对象及追溯至最终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核查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进一步核查材料、安排访谈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 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及其最终认购方不 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 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向发行 对象直接或间接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3、私募备案情况 王泽龙、杨生荣、高平、黄松浪、西安鸿瑞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在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国泰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国泰基金-上海银行-国泰优选 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国泰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其余 5 个产品为公募基金或年金产品,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 备案登记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 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 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 无需履行相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高毅- 晓峰1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 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麒麟8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时间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 议的规定。 (五)缴款及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5名发行对象 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 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的专用账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指定收款账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2021 年 1 月 4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1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平安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发 行股票认购的 15 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认购 62,800,000 股,应缴存资 金人民币 785,000,000 元,实际缴存资金人民币 785,000,000 元。 3、2020年12月31日,平安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1年1月4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2号),截至2021年1月4日止,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85,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317,806.68 元 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7,682,193.32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2,8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04,882,193.32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488,214,274.00元。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 《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获得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并 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9 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主承销商还将督促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的相关义务。 五、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认为:“西部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339 号)和西部材料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 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最终获配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 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综上所述,西部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西 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 核 准 西 部 金 属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3339 号)和西部材料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 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吉丽娜 保荐代表人: 牟军 王裕明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