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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材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2-2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部
       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西部材料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9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6,28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8,500.00 万元。在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 1,731.7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6,768.22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希格
       玛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出 具 的 希 会 验 字
       (2021)0002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高性能低成本钛合金材料生产线             48,500.00
                                              (万元)            48,500.00               28,710.08
                                                                                      (万元)
 2       西部材料联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00.00             6,500.00            1,491.59
 3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1,768.22           21,768.22
                        合计                      78,500.00            76,768.22           51,969.89

           截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1,969.89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为 25,553.43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
       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在 12 个月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
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
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 亿元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
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形。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
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 军                     王裕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