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2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 15 号西 部材料 328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巨建辉先生;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 1 议;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 186,506,8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20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 表股份175,076,4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8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 代表股份11,430,3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4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 12,146,7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8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 代表股份716,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 代表股份11,430,3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413%。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回避了表决。该议案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为63,596,854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63,59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12%;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及资产抵押融资合 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78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132%;反对7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25,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4.0610%;反对7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9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85,78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132%;反对7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4 权股份总数的0.38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25,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4.0610%;反对7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39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86,501,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14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3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郭斌先生代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述 职。该报告对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 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14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陈思怡律师及刘瑞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股 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五、备查文件 1.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