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罗芳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具备了行使职权 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2、同意聘任罗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本次聘任的提名、审议、 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 刘剑锋 阎丽明 201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