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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评估机构的独立意见2013-10-0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更换评估机构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中国电子器件
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电器件工会委员会”)分别持有的中国
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45%、10%的股权。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经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电器件股权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现针对公司更换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信评估”)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请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电器件截止 2013 年 3 月 31
日这一基准日所涉及的中电器件截止 2013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相关
负债、以及评估单位申报的账面未记录无形资产—商标权进行了再次评估,并出
具了编号为鄂万信评报字(2013)第 043 号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拟收购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2、担任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万信评估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并且与本公司及标的公司中电器件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
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万信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程序后出
具评估报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平、科学 的原则,对目标
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交易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在万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基
础上,由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目标资产定价公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评估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目标资产
定价公允,评估所采用的参数恰当,符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果合理,不会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更换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信评
估”)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总体安排。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更换评估
机构发表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


                                                刘剑锋


                                                阎丽明

                                                  2013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