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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0-2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
                        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提议,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迅软件”)股
东董平、刘俊安、深圳市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及股东)合计持有的思迅软件 75%
的股权。本次交易拟依据交易多方共同确定的估值模型,参照公司尽职调查完成
后确定的财务数据计算出最终购买价格收购相关股权;公司拟与思迅软件签署
《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思迅软件框
架协议》”)。公司本次收购使用自有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于公司拟收购思迅软件并且拟签署《思迅软件框架协议》的相关事宜,
我们已进行了相关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公司现有业务领域将产生协同效应
及促进作用。通过合作方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本次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侵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4、《关于拟签署<深圳万国思迅软件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相关
事项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此项股权收购的总体安排。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田勇


                                             刘剑锋


                                             阎丽明

                                              201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