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结束暨失效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公告2014-03-1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4-0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结束暨失效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及授予
1、2009 年 5 月 25 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 200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
见,公司修订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 2010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0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0 年 2 月 11 日,
公司召开了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公司拟授予 91 名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88.4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4
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10 年 2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
日为 2010 年 2 月 12 日,授予 91 名股权激励对象 288.4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总股本的 1.2875%,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5 元。详见 2010 年 2 月 2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公告》(2010-09)。
3、2010 年 2 月底,一名激励对象董建波辞职,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了
董建波参与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及获授的股票期权 8000 份,本计划拟授予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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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数量由 288.4 万份调整为 287.6 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相应调整为 90 名。详
见 2010 年 3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名单及数量的公告》(2010-14)。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期权简称:石基 JLC1,期权代码:03751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90 名股权激励对象 287.6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总股本的 1.2839%,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5 元。详见 2010 年 3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董事
会关于授予股票期权完成登记的公告》(2010-15)。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1、2010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4,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3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未行权的 287.6
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5 元调整为 44.7 元。详见 2010 年 8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2010-38)。
2、201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为 287.6 万份。截止 2011 年 4 月 22 日,激励对象杨海颜、郭洁、夏能
峰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了公司,其中 8 名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
期(2010 年 2 月 12 日-2011 年 2 月 11 日)离职;激励对象郭明先生职务变更,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变更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因此,以上因离职和职务发生变动的激励对
象合并所获授的 125.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87.6 万份调整为
162.6 万份,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0 名相应调整为 81 名。
2011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4,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8 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调整为 2,243,880 份,各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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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行权价格调整为 32.32 元。详见 2011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16)。
(三)股权激励计划三个可行权期行权情况
1、2011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1 年 2 月 14 日至 2012 年 2 月 10 日止)可行权
687,654 份股票期权。详见 2011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1-16)、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公告》(2011-18)。
截止第一个可行权期结束,没有激励对象行权。
2、2012 年 5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调整
后,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81 名调整为 75 名,本期取消股票期权数量为 121,440 份股票期权,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剩余股票期权为 1,434,786 份,在第二个可行权期(2012 年
2 月 13 日至 2013 年 2 月 12 日止)激励对象可行权 617,274 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股权激励授予对象的行权价
格调整为 32.02 元。详见 2012 年 5 月 1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2-16)、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公告》(2012-18)。
截止第二个可行权期结束,没有激励对象行权。
3、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条
件之一为:以 2008 年为基数,201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复
合增长率不低于 20%;公司 2012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不
可行权,公司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 817,512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全部注销。
截止第三个可行权期结束,激励对象无法实施行权。
二、股权激励拟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三个可行权期已全部结束,在三个可行权
期内公司没有激励对象行权,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最终行权数量为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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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后,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7 日完成的股票期权登记此后未进行调整,因此公司将依据中登公司登
记情况注销授予的 90 名股权激励对象 287.6 万份失效的股票期权。
涉及项目 授予股票期权情况 拟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涉及公司股票数量(股) 2,876,000 2,876,000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激励对象范围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
技术(业务)人员共 90 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90 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45 元 32.02 元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结束暨失效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认为,石基信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三个可
行权期已全部结束;石基信息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并根据注销登记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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