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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2014-04-29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众环海华大厦 2-9 层
       UNION POWE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邮编:430077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电话:027 86770549 传真:027 85424329




                                   审    核       报   告
                                                                     众环专字(2014)010402 号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性

财务信息的审核》。中国电器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

利预测报告“二”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

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该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盈利

预测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

息存在差异。

    本报告仅限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收购中电器件公司之用。未经书面

允许,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4 年 4 月 23 日
                            2014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

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时不应过分依赖该项资料。



    一、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本盈利预测报告以业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 年度、2013 年度的经营业绩,充分考虑公司 2014

年度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其他相关资料等,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而成。编制盈利预测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法遵循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在各重要方

面均与实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一致。



    二、编制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 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遵循的中央及地方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所处的政治、经济

状况假设无重大变化。

    2、 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布局及市场状况无重大变化。

    3、 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所在地区和业务发生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经济危机。

    4、 盈利预测期间本公司所遵循的现行税法、税收政策和适用税率无重大变化。

    5、 本公司经营所需产品的供给及其价格在预测期间无重大变化。

    6、 在预测期间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7、 假定本公司在预测期间的各项经营计划或预算能够完成,现有资金预期能够满足本公司

的生产经营需求。



    三、盈利预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2 年度已审         2013 年度已审
           项          目                                                      2014 年度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一、营业总收入                        1,246,965,417.73      1,245,243,420.88   1,378,132,210.92

其中:营业收入                        1,246,965,417.73      1,245,243,420.88   1,378,132,210.92

二、营业总成本                        1,196,604,339.59      1,201,617,500.87   1,332,167,048.73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 页
                                          2012 年度已审         2013 年度已审
           项          目                                                          2014 年度预测数
                                              实现数                实现数

其中:营业成本                            1,114,070,130.78      1,115,683,907.68   1,240,277,702.0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52,371.04         1,513,405.48        1,679,474.15

      销售费用                               45,909,511.91        48,299,953.47       50,260,319.52

      管理费用                               26,141,376.17        26,540,203.20       29,526,321.4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127,610.86         5,884,909.02        8,548,359.53

      资产减值损失                             -596,661.17         3,695,122.02        1,874,872.04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2,101.60           139,467.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87,874.13         1,941,673.0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726,850.67        45,707,061.01       45,965,162.19

加:营业外收入                                4,740,683.38           361,464.36                   -

减:营业外支出                                   50,110.46           222,900.6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7,417,423.59        45,845,624.68       45,965,162.19

减:所得税费用                               13,501,814.40        11,929,079.80       11,302,129.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915,609.19        33,916,544.88       34,663,032.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915,609.19        33,921,879.33       34,663,032.20

    少数股东损益                                                       -5,334.45



    四、盈利预测项目编制说明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设立和股权变动情况

    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82年,系经国务院、国

家经贸委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以前公司的股东为彩虹集团公司,名称为中国电

子器件工业总公司。

    2006 年 7 月,经“国资分配[2004]561 号”文批准,彩虹集团公司进行了主辅分离的改制,

彩虹集团公司将所持有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 55.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艾路浦科技发展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 页
有限公司及中国器件工业总公司工会委员会,其中转让给北京艾路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0%,

转让给中国器件工业总公司工会委员会 10.00%。

    2007 年 12 月,北京艾路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45.00%股权以转让给深圳市瑞达

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深圳市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45.00%股权转让给深圳鹏博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持有

本公司全部 55.00%股权转让给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注册资本及营业执照号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403.80 万元(大写:壹亿玖仟肆佰零叁万捌仟元整)。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1000001000025 号。

    3.本公司注册地、组织结构和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

    公司总部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

    公司组织结构为: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 6 家、控股子公司 1 家、分公司及

办事处 8 家,分别为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海南有限公司、海南中电器件精模公司、香港精密模具有

限公司、北京凯利德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厦门

公司、深圳京宝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

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办事

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中国电子

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

    4.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元器件、设备、专用材料、电子产品及应用产品的设

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电子器件系统工程的总承包;承办组织进出口货源和

配套服务;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通讯器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钢材、建筑材料、照明设备、

仪器议表、一般化工材料、办公用品及设备、服装百货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信息服务;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

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

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

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物理治疗及健康设备;体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3 页
外检验分析器;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的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



    (二)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

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

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

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

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按照本公司

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2)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

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4 页
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

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

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

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

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

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公司制

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5 页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

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

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A、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B、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D、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相关资

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

生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编制。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6 页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

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

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

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

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

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

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

理方法。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7 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

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

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

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

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

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8 页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

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

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在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

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公司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

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

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

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9 页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

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

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

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

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

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

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

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

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0 页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是指易于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

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则在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

产的确认。本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1 页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提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确认差值损失,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

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

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

本年度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不存在减值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组合。

组合 2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及组合 1 外,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按

           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

           实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                     1

1年至2年(含2年)                                 30                    30

2年至3年(含3年)                                 50                    50

3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2 页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确认差值损失,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入当期损益。



    11、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

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库存商

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确认:本公司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个别计

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

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 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

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②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3 页
    12、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

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

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

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

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其初始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4 页
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支付给有关证券承

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

除,溢价发行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

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

重组》确定。

    ③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根据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

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并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

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

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

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5 页
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

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

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按照公司

会计政策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处理。

    ④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

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

意;③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

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本公司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

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

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

术资料。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

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

值应当按照本公司“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政策处理;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本公司

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2)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6 页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

摊销。

    本公司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

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4、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单位价值超过2,000.00元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

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50                     5             1.90-9.50

电子设备                           5                       5              19.00

办公设备                           5                       5              19.00

运输设备                           8                       5              11.88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

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7 页
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

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

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本公司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

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5、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本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

    (2)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3)本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

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6、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

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8 页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

内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

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7、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

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

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

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

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如果企业未公开交易,则应按估

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应通过期权定价模型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19 页
来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

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

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

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

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

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

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

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

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

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

的金额。



    18、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

认原则如下: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0 页
    (1)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

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

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

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

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

用权收入的实现。



    19、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

除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外,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本公司收到政府无偿拨入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政府

补助:

    ① 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 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

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1 页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

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

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

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

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1、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

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

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2 页
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

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

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

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承租人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生。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生。



    2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4、 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3 页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

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

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

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

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公司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本公司尚无年金计划。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4 页
    五、税项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的销项税率为17%,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代理服务收入2012年9月份以前缴纳营业税,根据“财税[2011]110号”《关于印发<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从2012年9月起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6%。

    2、营业税:为应税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5%。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5、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根据“京政发[2011]7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

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6、企业所得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系在香港境内设立的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6.5%。除此以外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7、其他税项依据有关规定计缴。



    六、主要项目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1.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预测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量预测以公司以前年度的实际销售量为基础,结合预测年度的生产

经营计划、已实现销售收入以及预计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进行测算的,销售价格按照已实现销售

价格水平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预测。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主要依据预测期内签定的房屋出租合同情况预测。

    2014 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为 137,813.2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36,416.73 万元,其他业务收

入 1,396.49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现数增长 13,288.88 万元,增长幅度为 10.67%。



    2.营业成本

    2014 年度营业成本主要是根据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及 2013 年度毛利情况进行预测。其他业务

成本中出租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结合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预测期的增减变动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5 页
进行预测。

    2014 年度营业成本预测数为 124,027.77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123,902.99 万元,其他业

务成本 124.78 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按照公司税项政策及预测的营业收入,预测 2014 年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167.95 万元。



    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的预测系根据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销售费用的实际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

活动进行预测。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测算;运输费用根

据公司以前年度运费的承担方式及比例进行预测;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情况

及变动趋势进行测算。折旧费用结合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预测期的增减变动

及评估增值进行预测。

    2014 年度销售费用预测数为 5,026.03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现数增长 4.06%。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的预测系根据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管理费用的实际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

管理活动进行预测。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测算;资产折

旧及摊销费用结合 2013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预测期的增减变动,考

虑折旧及摊销政策进行预测的;租赁费用根据以前各个年度的实际发生数,结合预测期的经营管

理计划,进行测算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情况及变动趋

势进行测算。

    2014 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数为 2,952.63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现数增长 11.25%。



    6.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系根据公司已经实现的融资情况、预测期的融资计划、预测期的贷款利率水平及融

资合同约定的利率条款进行测算。

    2014 年度财务费用预测数为 854.84 万元,较 2013 年度实现数增长 45.26%。



    7、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6 页
    资产减值损失系根据 2013 年度货款回收及存货周转情况进行测算。

    预测 2014 年资产减值损失用为 187.49 万元。



    8.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对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中的项目,因为具有偶然性及不确定性,按照谨慎性原则,没

有列入预测范围。



    9.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系根据预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法定税率进行测算。

    预测 2014 年所得税费用为 1,130.21 万元。



    六、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盈利预测系建立在盈利预测基本假设基础之上,基本假设的任何重大改变均将对盈利

预测结果产生影响。

    风险对策:本公司将注重对政府有关政策信息的收集,加强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研究,

及时作出相应的经营决策,以减少政策改变对盈利预测结果的影响。



    七、关于本次盈利预测与 2013 年 7 月编制的盈利预测差异原因说明

    本公司 2013 年 7 月根据当时的经营情况编制了 2014 年的盈利预测,用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 55%的股权使用,北京中长石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 55%的

股权于 2013 年 10 月份完成,股权收购完成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对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计划进行了调整,本公司根据 2013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 2014 年度

调整后的经营计划重新编制了 2014 年度的盈利预测,此次重新编制的盈利预测净利润为 3,466.30

万元,与 2013 年 7 月编制的盈利预测净利润差异 786.47 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及金额如下:

    1、本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的房产原部分用于出租目的,根据调整后的经营

计划,自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全部转为自用,由此将减少 2014 年度租金收入 783.41 万元,

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 39.17 万元。

    2、根据 2013 年度货款回收及存货周转情况调增资产减值损失 187.49 万元。

    3、 2014 年人民币持续贬值由此增加汇兑损失 54.41 万元。

    上述因素造成减少营业利润 986.14 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 199.67 万,最终相比原 2014 年度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7 页
盈利预测减少净利润 786.4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本报告书共 28 页第 2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