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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9-29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4-6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的名称: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基信息

       股票代码:0021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仲初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79 号 608 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A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起的权益稀释

       签署日期:2014 年 9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
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石基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变动系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起的权
益稀释,石基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如需)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     录............................................................................................................................2

第一节 释           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声明................................................................................................................11

附表............................................................................................................................. 12




                                                                 2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李仲初先生
上市公司、公司、石基信息        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淘宝(中国)软件                指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指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                    露义务人持有石基信息的股份比例下降,由
                                63%下降至 53.55%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仲初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3082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79 号 608 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A11 层

   通讯方式:010-6824935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仲初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公司 201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石基信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为 54,550,588 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2,810,446,293.76 元。通过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主营业务,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
淘宝(中国)软件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携手共同开拓酒店餐饮 O2O 市场,借
助淘宝(中国)软件强大的线上营销能力,通过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
使线下线上信息系统融为一体,加速公司向旅游消费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战略
转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309,120,000 股,李仲初先生持有
194,74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3%;李仲初先生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63,670,588 股,李仲
初先生持有 194,745,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至 53.55%。李仲初先生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9.45%,根据《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李仲初先生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二、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存在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仲初先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新增 54,550,588 股股
    本导致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9.45%。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李仲初先生持有石基信息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石基信息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石基信息权益
股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94,745,600       309,120,000             63%             194,745,600      363,670,588         53.55%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4 年 9 月 29 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为 50.82 元/股(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百分之一百零一点四(101.4%),即确定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52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
    调整。

    四、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上市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6
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的议案》、《关于
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政府部门(如需)的核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 息披 露 义 务人 李 仲初 先 生 持有 石 基信 息 194,745,600 股 股份 , 其 中
48,686,400 股为无限售流通股,146,059,200 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李仲初先
生持有的石基信息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仲初先生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石
基信息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10
                            第八节 声明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李仲初先生郑重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2014 年 9 月 26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 上市公司所
                                                                      北京市
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石基信息                               股票代码        00215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79 号
               李仲初
务人名称                                              务人住所        608 楼


拥有权益的                                            有无一致行
               增加      □   减少 □不变,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动人
               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
权益变动方
               公司 发行 的新 股       □                    执行 法院 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




                                             12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94,745,60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63%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    194,745,600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        53.55%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3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不适用    √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1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2014 年 9 月 26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