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4-6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2、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
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
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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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
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采用新颁布或修订的上述准则未对本公司 2014 年 1-3 季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确认、
计量及列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安排》(修订)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的规定
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公司将原准则按照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金额为 10,244,349.79 元,其中追溯调整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
3,549,250.08。本期新增 6,695,099.71 元,此为焦点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投资奥地利的
SnapShot 公司 80 万欧元形成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资单位
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说明
汕头华汕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3,549,250.08 该公司是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
公司在 1984 年投资的。原在长期
股权投资科目核算,根据新准则要
合计 3,549,250.08
求,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科目。
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及本期账面数据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账面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2,663,032.57 99,113,782.49 103,513,600.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49,250.08 10,244,34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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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公司根据职工薪酬准则,修订了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属于报表数据调整和附注项目的
列示调整: ①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②充实和明确短期薪
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①将原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修订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②将原利润表项目“其他综合收益”
项下增加了“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个其中项;③补充了“费用(包括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按照性质分类明细”,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重分类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
种类
科目 他综合收益项目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其他综 外币报表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合收益 折算差额
0 0 -1,289,000.79 -848,979.28
(4)《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控制”的规定重新考评了
本公司的合并范围,结论为无需对公司合并范围进行追溯调整,亦无需对本公司 2014 年度
合并范围进行调整。
(5)《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增加了金融工具的分类,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6)《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修订)
公司根据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修订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政策,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
用追溯调整法,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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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规定重新评估了本公司的合
营安排。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8)《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增加了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披露的最新规定。执行该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
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
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
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事项未经审计人员审计,仅为公司财务人员的初步测算。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