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0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5-2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8)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确定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9,120,000.00 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 37,094,400.0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9,1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14000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
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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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4 李仲初
2 01*****277 焦梅荣
3 08*****877 北京业勤投资有限公司
4 01*****555 陈国强
5 01*****125 李殿坤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A14 层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罗芳、赵文瑜
咨询电话:010-68249356
传真电话:010-6818377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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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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