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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1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6-3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年6月15日在公司复兴路办公室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8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2013 年修订)、《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2014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 10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章

程》中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百零六条进行修订,详细修改条款请见附件一。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6 年 6 月修订)详见 2016 年 6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为了加强及完善内部治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相关职

责与权限,现拟修订《总裁工作细则》,同意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总裁工作细则》中第

十二条、第十四条进行修订,详细修改条款请见附件二。

    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2016 年 6 月修订)详见 2016 年 6 月 1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附件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 10 月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为保证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章程记载一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

如下:
                                                                 主要修订条款

  修订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下简称“公司”)。                                          “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京政体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京政体改股函
   第二条         改股函【2001】66 号《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     【2001】66 号《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中
                  司变更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以有    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100002473322(1—1)。   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34342985H。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12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6,788,753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91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6,788,753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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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为了加强及完善内部治理,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相关职责与权限,修订《总裁工作细则》,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主要修订条款
修订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款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予总裁的权限范围: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予总裁的权限范围:
         (一)对 1000 万元以下的公司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债     (一)对 1000 万元以下的公司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债权、投资权益等)进行处置
         权、投资权益等)进行处置;                             或购买;
第 十
         (二)对技术转让、专利等无形资产 1000 万元以下的单     (二)对技术转让、专利等无形资产 1000 万元以下的单个项目进行处置;
二条
         个项目进行处置;                                       (三)超过上述权限的,须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执行。
         (三)超过上述权限的,须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
         授权执行。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情况、研究     (一)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二)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如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裁
         (二)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如总裁因故不     指定执行总裁或一名副总裁代其召集并主持会议。总裁办公会出席人员为总裁、执行
         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裁指定执行总裁或一名副总裁代     总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经总裁同意,其他人员可以出席或列
第 十    其召集并主持会议。总裁办公会出席人员为总裁、执行总     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半数以上出席,总裁办公会方可召开。
四 条    裁、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经总裁同意,   (三)总裁定期召开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年不得少于四次。总裁办公会须由出席总
         其他人员可以出席或列席会议。                           裁办公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人员表决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出
         (三)总裁定期召开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年不得少于四     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的,应提前向总裁或主持会议的执行总裁、副
         次。出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的,应提前     总裁请假。
         向总裁或主持会议的执行总裁、副总裁请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经理会议: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裁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临     1、总裁认为必要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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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经理会议:                                          2、执行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
      1、总裁认为必要时;                                   3、董事会提议时。
      2、执行总裁、副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         (五)总裁办公会审批权限
      3、董事会提议时。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公司获赠现金,提供担保,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
      (五)总裁办公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   事项外),符合下列任何标准之一的,由总裁办公会审批决定:
      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
      (七)总裁办公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出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席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字,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妥善保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管。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会议时间和地点;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2、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3、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下,
      (八)总裁办公会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总裁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要妥善保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下,且绝对金额
      管存档。                                              超过 100 万元。
      (九)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资料,会议结束后由专人负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收回。                                                本条所称“交易”是指下列交易事项:
      (十)出席总裁办公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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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签订许可协议。
                                   总裁办公会有权审批决定以下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
                                   1、与关联法人进行的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
                                   值 0.5%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自然人进行的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除涉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部规则明确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或股东大
                                   会明确授权董事会决定的事项以外,公司其他事项均可由总裁办公会负责审批,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董事会备案。
                                   (六)总裁办公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前 2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七)总裁办公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出席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字,会
                                   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3、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
                                   (八)总裁办公会重要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总裁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
                                   发放范围。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存档。
                                   (九)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资料,会议结束后由专人负责收回。
                                   (十)出席总裁办公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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