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6-06-1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关于提名李少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少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少华:男,出生于 1973 年,中国公民,MBA 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
中山大学。曾就职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2011 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团起,李少华
先生先后担任支付宝航旅事业部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航旅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担任独立品牌“阿里旅行”总裁。现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少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少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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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 10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为保证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章程记载一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主要修订条款
修订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司(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京政体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批准(京政体改股函
第二条 改股函【2001】66 号《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 【2001】66 号《关于同意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中
司变更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以有 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100002473322(1—1)。 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34342985H。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912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6,788,753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91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6,788,753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以上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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