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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16-08-2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6-5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剑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剑锋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

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

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

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证券代码:0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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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仲初

    公司董事会秘书:罗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A座11层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乙北京悦宏国际酒店大堂东侧三层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联系传真:010-68133776

    公司电子邮箱:luofang@shijinet.com.cn

    公司网址:http://www.shijinet.com.cn

    2、征集事项

    由本人向公司股东征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审议《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1.4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7 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

    1.8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

    1.13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1.14 股票期权的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

    1.15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披露

    1.1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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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6年8月1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2016-5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剑锋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剑锋,男,出生于1969年,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

金融专业商学硕士;合肥工业大 学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曾任北京水泵厂财务处副处长、中软总公司北京富士通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中方财务总监、

北电网络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北电通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电网络(中国)

有限公 司高级财务分析师;现任上海科惠价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北京北纬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科祥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索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

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不是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与本次征集事项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意见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

九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对《公司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会议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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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9月5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8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

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

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

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

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乙悦宏国际酒店大堂东侧三层证券部

    收件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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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100036

    公司电话:010-68249356

    公司传真:010-6818377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

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

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

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

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

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

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

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

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

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

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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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征集人:刘剑锋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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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

告书》全文、《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

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

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刘剑锋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3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1.4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

期

1.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7 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

1.8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11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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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形的处理

1.13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1.14 股票期权的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

1.15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披露

1.16 其他
议案 2:《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
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有效期:自签署
日至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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