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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6-08-2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
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剑锋


                                               阎丽明


                                               邹小杰


                                                 2016 年 8 月 23 日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
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6 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
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公司 2016 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剑锋


                                              阎丽明


                                              邹小杰


                                                2016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