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11-0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6-7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11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交易日 9:30~
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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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
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2016 年 11 月 22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65 号北京悦宏国际酒店大堂东侧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邹小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丹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朱锦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1)选举郭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
议内容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2016 年 11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72)、《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73)及其他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规定,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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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5 号乙悦宏国际酒店大堂东侧三层证
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传真号码:010-68183776
联 系 人:罗芳 赵文瑜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乙悦宏国际酒店大堂东侧三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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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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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 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3 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4 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2.1 选举邹小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刘丹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朱锦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3.1 选举郭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选举董事、监事议案,均需采用累积投票。如议案 1 为选举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2 为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
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
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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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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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
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提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累计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请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的表格填写票数(各
同意票数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4 倍)
1.1 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2 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3 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4 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提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累计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请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的表格填写票数(各
同意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3 倍)
2.1 选举邹小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2.2 选举刘丹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2.3 选举朱锦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提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累计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请在监事候选人后的表格填写票数(各监事
同意票数
候选人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持股数的 2 倍)
3.1 选举郭明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3.2 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票
(1)对提案一、提案二及提案三表决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
(2)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
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
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
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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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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