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6-7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1 月 27 日至 11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交易日 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5 号乙北京悦宏国际酒店大堂东侧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仲初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1 月 22 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总数为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 724,418,2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6,788,753 股的 67.906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并参与表决的股东为 9 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724,412,5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6,788,753 股的 67.9059%。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6,788,753 股的 0.0005%。 3、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 9 人,代表股份 752,6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66,788,753 股的 0.07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746,9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5%。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仲初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赖德源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李殿坤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4)选举李少华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邹小杰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刘丹萍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3)选举朱锦梅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明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2)选举张广杰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18,2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成票数排名居前 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2,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该候选人赞 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 50%; 表决结果:当选。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两名股东代表监事郭明先生、张广杰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将另行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2016 年 11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