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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7-04-0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专项说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1-2
          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人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XYZH/2017BJA4040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石基信息)2016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 XYZH/2017BJA40398 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石基信息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石基信息 2016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石基信息的责任。我们
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石基信息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石基信息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
目金额与我们审计石基信息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时石基信息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石基信息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石基信息为 2016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6 年期初占   2016 年度占用累    2016 年度偿还   2016 年期末占用资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计 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金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
的法人


       小计

                     青岛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联营单位           应收账款                                 1,364.89        1,170.14              194.75                     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深圳市拢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营单位           其他应收款              300.00                                                 300.00        借款        非经营性往来
企业               深圳市拢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联营单位           应收股利                321.43                             321.43                          应收股利      非经营性往来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单位           应收股利              1,529.57                              1,530                          应收股利      非经营性往来

       小计                                                                                2,151.00           1,364.89        3,021.14              494.75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6 年期初占   2016 年度占用累    2016 年度偿还   2016 年期末占用资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金余额

                   上海石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261.30           2,492.79           25.38            4,728.71       代垫款       非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石基(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5.89          51,887.79       45,966.50            5,957.18       代垫款       非经营性往来
其附属企业
                   百望金税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9.80            0.01               49.79       代垫款       非经营性往来

       小计                                                                                2,297.19          54,430.38       45,991.89           10,735.68

       合计                                                                                4,448.19          55,795.27       49,013.03           11,230.43



 企业负责人:填表说明:(摘自《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 年 12 月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1
填表说明:(摘自《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6 年 12 月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实际控制人;(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3)控股股东;(4)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附属企业。
2、“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和第 10.1.5 条的标准认定。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也应当作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若关联自然人同时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资金中反映。
3、“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包括《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认定的关联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关联人。
4、“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2)参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3)上市公司的其他附属企业。
5、会计科目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会计科目。如资金占用情况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借方核算,其借方金额应当在表格中按正数填列,并在“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一
栏填列为“其他会计科目”。
6、资金占用的性质包括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 号),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应当包括占用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仅需要填列“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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