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2017-07-1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
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长石基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基信息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
基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 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亦未侵犯公司
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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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小杰
刘丹萍
叶金福
2017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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