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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18-02-0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拟于 2018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
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
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
避,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小杰


                                           刘丹萍


                                           叶金福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