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
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汇总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续聘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
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上述相关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
已将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上述交易的有关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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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小杰 _________________
刘丹萍 _________________
叶金福 __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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