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丹萍)2019-04-2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丹萍)
本人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自公司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至今,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 10 次。本人认为,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邹小杰 10 2 8 0 0
2018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按时出
席薪酬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的
日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期报告沟通会等相关事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披露日期 摘要 出具意见董事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淘宝(中国)
2018-2-8 软件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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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Shiji Retai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8%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关
联交易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4-20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坏账核销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和参股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的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石基(香港)有
限 公 司 与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Shiji Retail
2018-5-10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签订《借款
协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
2018-6-26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8-8-14 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
2018-8-30 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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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2018-10-23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公司共计召开过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出席的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加股东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刘丹萍 3 3 0 0 0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 2018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需董事会审
议的各个议案,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18 年度,本人多次向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
通,听取管理层 2018 年工作的汇报情况,并对公司玉泉路办公室的各个部门进行了现场考
察,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关
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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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8 年度,本人一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
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继续在规范运作的基础
上,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刘丹萍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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