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4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2019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
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8 名首次激励对象因离职
放弃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74,480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尚有激励对
象在行权期内未将已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未行权股份共计 45,071 股。以上因离职放弃
的股票期权以及因行权期限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9,551 股全部失效,公司拟对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注销失效期权。公司监事会
同意对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及注销失效期
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201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2019-44)详见 2019 年 10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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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司对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第二个
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2019-45)详见 2019 年 10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
造成实质影响,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4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可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
式的公告》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完成后方能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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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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