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小杰)2020-04-2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小杰)
本人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3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共计 11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
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邹小杰 11 2 9 0 0
本人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并
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2019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
按时出席薪酬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按时出席提名委
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名的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对公司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披露日期 摘要 出具意见董事 独立意见
2019/1/1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1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西软拟参股拓易科技暨
2019/1/26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关联
交易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
2019/4/23 见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2019/6/5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予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独
立意见
2019/8/10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重大关联
交易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9/29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2019/10/22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的独立意见
2
2019/11/1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邹小杰、刘丹萍、叶金福 同意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加股东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邹小杰 2 2 0 0 0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 2019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每次需董事
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19 年度,本人多次
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
切沟通,听取管理层 2019 年工作的汇报情况,并对公司北京玉泉路办公室的财务部、证券
部、采购部、教育部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考察,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 年度,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一直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
3
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继续在
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独立董事:邹小杰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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