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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20-05-2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不设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职责履行依托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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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计部进行,内部审计部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资料、筹备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2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审计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增加:第十条 除本议事规则明确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事
                                                                       项外,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于第第八条规定的其他职权及董事会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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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的事项进行表决并发表意见。


                                                                           增加: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
 4                                                                     合;如有需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5     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                                                             ……
 6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
     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                                                             ……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
     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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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
     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事)主持。
                                                                          增加: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20 日(不包
                                                                      括开会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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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出会议通知。

                                                                          增加: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
                                                                      通讯、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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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通讯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
                                                                      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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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