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20-05-2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
1 经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 经理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增加: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设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职责履行
依托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进行,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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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人员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了解,及时向
委员会提供所需资料,以及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第八条 薪酬委员会下设薪酬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 删除
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委员会会议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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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薪酬方案。工作组成员由董事长和公司各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董
事长任组长。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研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计划;
(六)负责对公司长期激励计划进行监督;
(七)对授予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
件等进行审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薪酬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安排做好薪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前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5 酬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应当公司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 ……
第十四条 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两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
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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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独立董事)主持。 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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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5 月 1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