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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基信息:《董监高持股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0-05-2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持股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对董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1       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 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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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                                        券事务代表在买卖……
                                                              增加: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3                                                       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
                                                         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
         织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 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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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 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
         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 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 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
         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事务代表,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
 5       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
                                                         表,应当……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 券事务代表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
         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      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及其亲属(包
         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                      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      (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
         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者职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      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 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新任证券事务代表在公司通过其任职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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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券事务代表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
                                                    的二个交易日内;
                                                        (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
                                                    券事务代表在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
                                                       (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
           第九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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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应当保证……                               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保证……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中国结算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中国结
       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高管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 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亲属股份相关信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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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如因确认错误或
                                                    者反馈更正信息不及时等造成任何法律纠纷,均
                                                    由公司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 员离任并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
       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 圳分公司自其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将其持有及
       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
9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
                                                    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 2 个交易    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 2 个交易日
       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   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
       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指定网站进行披露。披露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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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交
           (六)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
                                                    间区间、价格区间等信息。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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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
                                                    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还应当在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
                                                    告。
                                                        在前款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发
                                                    生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前款规定的
                                                    股东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
                                                    持与前述重大事项的关联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
                                                    拒不申报或者披露的,深交所在其指定网站公开
                                                    披露以上信息。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上述主体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
                                                    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
                                                    内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其所持本 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证券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法》相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6 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
       收益,并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以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下内容: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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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情况;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具体情况;
           ……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不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   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
       至最终公告日;                               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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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日内;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日内;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
       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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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
                                                    代表应当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规定,并承担相应
                                                    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如通过章程对董事、监事和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更长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
       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 配偶等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更长的禁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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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申     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他限
       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深交所确定的锁定 制转让条件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做好后续管理。
       比例锁定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 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
       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 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
       种的行为:                                   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                                         ……
14         (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本公司根据实       (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本公司根据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有特殊
       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                                     组织。
                                                       ……
                                                       增加: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报告期初所持本公司股票数量;
                                                       (二)报告期内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的数
                                                    量,金额和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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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末所持本公司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买
                                                        卖本公司股票行为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
                                                    项。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删除
16     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向
       深交所申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监事和高      第二十五 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监事和高级
17     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于……                                     进行监督,对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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