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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关于完成“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公告2011-12-21  

						                                    关于完成“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1-04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
司对内控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加强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3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针对在自
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先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事项
    1、公司未有董事会聘任的内部审计负责人
    经公司 201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胡丹
芳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2、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一次关联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不符合深交
所要求的每季度检查一次。
    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已修订工作计划,自 2011 年第三季度开始,每季度检
查一次关联交易、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并形成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呈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核。
    3、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每年提交一次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符合深
交所规定的每季度提交一次。
    自 2011 年第三季度开始,内部审计部门于上季度提交次季度的工作计划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公司未建立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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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 201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制定
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已获审议通过。制度规范了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和分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
大事项的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正确、全面、完整、无误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5、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
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目前,公司已整改完成《“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
动的整改计划》内需整改的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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