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龙先生、高圣平先生、郑少华先生就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用自有资金 685.67 万元收购上海富田等六家公司持有上海柯茂的 40%的股权,有 利于整合公司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不会产 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以及股东 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 685.67 元收购上海富田等六家公司持有上海柯茂的 40% 的股权。 独立董事:张海龙、高圣平、郑少华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