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7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1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5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简报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苏忠辉先生共 3 名,占公司监事会
全体总人数 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周全红先
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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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浙江汉声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香港汉钟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公司与日立机械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浙江汉声与日立机械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公司与台湾汉力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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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建立健全了相
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
整。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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