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4-28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2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3,870,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8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05 月 05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05 月 0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05 月 0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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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05 月 06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2 08*****071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 公司证券室
2、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3、联系电话:021-57350180 转 1005 或 1132
4、联系传真:021-57351127
5、联系邮箱:amywu@hanbell.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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