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的公告2015-05-11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2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由于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
由 16.92 元/股调整为 16.52 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案,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
行价格不低于 16.92 元/股。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其实施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3,870,1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4 元(含税)。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5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
价调整为不低于 16.52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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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
=(16.92 元/股-0.4 元/股)/(1+0)
= 16.52 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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