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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6-04-0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465.6179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3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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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万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农渔蔬果等产品储藏、保鲜、干燥用的新型螺     农渔蔬果等产品储藏、保鲜、干燥用的新型螺
       杆式冷冻冷藏设备,各类真空泵(不含螺杆式)
                                                    杆式冷冻冷藏设备,各类真空泵(不含螺杆式)
       及气体压缩机,以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制、
                                                    及气体压缩机,以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制、
       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销售及租赁公司自产
       产品,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维     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销售及租赁公司自产
 2     修服务、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产品,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维
       业务,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管     修服务、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理和服务相关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产品     业务,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管
       的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理和服务相关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产品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的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9,465.6179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3,038.1122
 3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9,465.6179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3,038.1122
       万股。                                       万股。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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