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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4-29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2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4,656,17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8,931,235.8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股份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份数

为 235,724,94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为 530,381,122 股,剩余资本公积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4,656,17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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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94,656,17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30,381,12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2016 年 5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

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9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2               08*****071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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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新增股份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
                        数量         比例                  转增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86,034    10.45%               24,628,827    24,628,827     55,414,861      10.45%
1、国有法人股           6,881,564      2.34%               5,505,251     5,505,251     12,386,815       2.34%
2、其他内资持股        23,904,470      8.11%              19,123,576    19,123,576     43,028,046       8.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870,145    89.55%           211,096,116      211,096,116    474,966,261      89.55%
1、人民币普通股       263,870,145    89.55%           211,096,116      211,096,116    474,966,261      89.55%
三、股份总数          294,656,179   100.00%           235,724,943      235,724,943    530,381,122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530,381,12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本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为 0.2955 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公司证券室

           2、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3、联系电话: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2

           4、联系传真:021-57351127

           5、联系邮箱:amywu@hanbell.cn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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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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