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2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4,656,17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8,931,235.8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股份转增 8 股,合计转增股份数 为 235,724,94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为 530,381,122 股,剩余资本公积结转至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4,656,17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 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 1/4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94,656,17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30,381,12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2016 年 5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 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9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 2 08*****071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2/4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六、新增股份交易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送 数量 比例 转增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86,034 10.45% 24,628,827 24,628,827 55,414,861 10.45% 1、国有法人股 6,881,564 2.34% 5,505,251 5,505,251 12,386,815 2.34% 2、其他内资持股 23,904,470 8.11% 19,123,576 19,123,576 43,028,046 8.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870,145 89.55% 211,096,116 211,096,116 474,966,261 89.55% 1、人民币普通股 263,870,145 89.55% 211,096,116 211,096,116 474,966,261 89.55% 三、股份总数 294,656,179 100.00% 235,724,943 235,724,943 530,381,122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 530,381,12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本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为 0.2955 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公司证券室 2、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3、联系电话: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2 4、联系传真:021-57351127 5、联系邮箱:amywu@hanbell.cn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4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