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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6-06-0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2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为 55,414,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0,381,122 股的 10.45%。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6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786,03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61 元,

共计募集资金 850,002,398.74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

露费等 29,061,029.90 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20,941,368.8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15]000299 号)。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0,786,034 股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

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94,656,179

股。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并派发现金 2 元(含税),转增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数由 30,786,034 股

变更为 55,414,861 股,公司总股本由 294,656,179 股变更为 530,381,122 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 7 名(股东 8 名),其各自认购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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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实施分配     占总股份
             发行对象                     认购对象              认购股份数
号                                                                             后股份数       数比例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
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融国际信托-中融-财富骐骥        6,229,626   11,213,327         2.11%
                                定增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基
                                                                  2,535,502    4,563,904         0.86%
                                金浙商润雅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基
                                                                  3,621,687    6,519,036         1.23%
                                金浙商润雅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华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
3                               安资产-汉钟精机定增 1 号资       5,577,689   10,039,840         1.89%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
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21,876    6,519,377         1.23%
                                通定增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621,876    6,519,377         1.23%
6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259,688    5,867,438         1.11%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   中欧盛世-宁波银行-中欧盛
7                                                                 2,318,090    4,172,562         0.79%
     有限公司                   世鼎新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30,786,034   55,414,861        10.4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

      行对象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

      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

      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这 12 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

      锁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数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5,414,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8 名。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冻结、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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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上市
  序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流通股份数
                      解除限售的股东名称
  号                                                             股份数量     流通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财富
  1                                                              11,213,327    11,213,327            2.11%
       骐骥定增 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基金浙商润雅 1 号资产管理
  2                                                               4,563,904     4,563,904            0.86%
       计划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基金浙商润雅 2 号资产管理
  3                                                               6,519,036     6,519,036            1.23%
       计划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华安资产-汉钟精机定增 1
  4                                                              10,039,840    10,039,840            1.89%
       号资产管理计划
  5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穗通定增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         6,519,377     6,519,377            1.23%
  6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6,519,377     6,519,377            1.23%
  7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867,438     5,867,438            1.11%
  8    中欧盛世-宁波银行-中欧盛世鼎新 5 号资产管理计划          4,172,562     4,172,562            0.79%
                           合计                                  55,414,861    55,414,861           10.45%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增减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 )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165,821       10.59%       -55,414,861          750,960          0.14%
1、国有法人持股                   12,386,815        2.34%       -12,386,815
2、境内法人持股                   43,028,046        8.11%       -43,028,046
3、高管锁定股                       750,960         0.14%                            750,960          0.1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4,215,301         89.41%       +55,414,861      529,630,162         99.86%
1、人民币普通股                474,215,301         89.41%       +55,414,861      529,630,162         99.86%
三、股份总数                   530,381,122        100.00%           -            530,381,122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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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持有该部分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对相关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汉钟精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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