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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16-07-23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3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22 日,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有 5%以上

股东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CAPITAL”)的通知,CAPITAL 公司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CAPITAL 公司股份持有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CAPITAL 持有公司 161,219,69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30.40%。全部

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形。


二、CAPITAL 拟减持股份情况


    1、拟减持股东: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2、拟减持数量:减持数量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5%,约为不超过 2,600 万股。

    3、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4、拟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原因:CAPITAL 部分自然人股东因资金需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CAPITAL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CAPITAL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事项。

    2、CAPITAL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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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CAPITAL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公司将敦促 CAPITAL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关于拟减持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通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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