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2016-07-23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3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22 日,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有 5%以上
股东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CAPITAL”)的通知,CAPITAL 公司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CAPITAL 公司股份持有情况
截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CAPITAL 持有公司 161,219,69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30.40%。全部
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形。
二、CAPITAL 拟减持股份情况
1、拟减持股东: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2、拟减持数量:减持数量拟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5%,约为不超过 2,600 万股。
3、拟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4、拟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原因:CAPITAL 部分自然人股东因资金需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CAPITAL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CAPITAL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事项。
2、CAPITAL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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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CAPITAL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4、公司将敦促 CAPITAL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关于拟减持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通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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