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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钟精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公告2016-11-11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4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股东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CAPITAL 公司”)的通知,CAPITAL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至 2016 年 11 月 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20

   万股,合计减持比例 1.0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      当期总股本    减持比例
                                   2014-07-10      17.60         500,000    263,870,145       0.19%
                                   2014-07-11      17.35         300,000    263,870,145       0.11%
 CAPITAL HARVEST                   2014-07-15      17.80         500,000    263,870,145       0.19%
 TECHNOLOGY           大宗交易    2015-06-11       31.18         500,000    294,656,179       0.17%
 LIMITED                          2015-06-23       27.08         350,000    294,656,179       0.12%
                                  2015-06-24       27.95         250,000    294,656,179       0.08%
                                  2016-11-09       11.06         800,000    530,381,122       0.15%
               合计                                             3,200,000                     1.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数                        股份数
                                                                   本比例                    本比例
CAPITAL HARVEST       合计持有股份                161,219,691        30.40%   160,419,691    30.25%
TECHNOLOGY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219,691        30.40%   160,419,691     30.25%
LIMITED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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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的提示性公告》,CAPITAL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 5%,约不超过 2,600

万股(详见公告 2016-036)。CAPITAL 公司本次减持与提示性公告一致。

    2、CAPITAL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CAPITAL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行为的事项。

    3、CAPITAL 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后,CAPITAL 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数为 160,419,69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 530,381,122 股的 30.25%,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4、CAPITAL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本次减持,CAPITAL 公司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规定。

    6、本公司将敦促 CAPITAL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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