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28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3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8 年 7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
会议的监事有苏忠辉先生、俞江华先生、黄明君先生,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 100%,会议由
苏忠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
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
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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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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