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8-04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相关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
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具体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主要内容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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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
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
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相关方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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