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6-04
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钟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6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投
资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结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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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逢胜_______________ 韩凤菊_______________ 张陆洋_______________
二○一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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